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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政法大学MPA简介
公共管理硕士(MPA)是培养政府和非政府公共组织、部门高层次、复合型和应用性专门人才的专业学位教育。具体说,MPA是培养从事公共管理、公共事业和公共政策与分析等方面的高级人才,为政府机构和非政府机构、部门培养具有现代管理及公共政策素养,掌握先进管理方法及技术的专业化管理者和政策分析者。正是基于专业学位教育的以上特点,MPA教育已成为很多国家培养高层次、应用性公共管理人才的主要途径之一。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需要,MPA专业学位教育在我国迅猛发展,并得到党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肯定和支持:中组部、人事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积极创造条件,支持鼓励广大公务员在职攻读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中国政法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是一所多科性、研究型、开放性和特色鲜明的高校,现已形成法学特色突出,政治学、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多学科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经过5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已拥有2个全国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一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一个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一个博士后流动站及18个博士点、45个硕士点、17个本科专业。
中国政法大学MPA教育中心系依托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而设立的、专门负责我校MPA专业学位教学及培训工作的职能部门。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多年来一直坚持“务实、兼容、自强、创新”的院训,以丰厚的科研成果和优秀的教学水平构成我国政治学、公共管理学科研和教学的一方重镇。中国政法大学MPA教育正是以此为基础,并深度结合法学学科优势,整合其他相关学科,着力构建具有“法大”特色的MPA教育体系。
二、培养方案
招生与录取
(一)、培养目标
本项目旨在通过专业化的理论讲解、案例解析、专题讲座、交流研讨、社会调查等系统化的教学培训可过程,结合我校的专业特色和学科优势,使学员尽快适应新形势下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法制化和专业化的要求,为党政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部门,培养熟悉现代管理技术、精通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有独立思考和分析能力的高层次应用性专门人才。
(二)、报名条件及招生对象
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学历(一般应有学士学位),毕业3年以上的在职人员(工作年限计算截至期为报考当年的7月31日)。
(三)、学习方式、年限、学费
1、学习方式为在职攻读,每学期集中一次或周末走读两种方式,学员自主选择。
2、实行弹性学分制,学习年限为2—4年。在规定年限内,按照培养方案要求修满学分、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者,经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中国政法大学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3、学费总计:35000元(包括论文指导和答辩费用)。
(四)、招生名额
自主招生,名额不限。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三、课程设置
MPA课程由4部分组成:核心课程、选修课程、专业方向课程、实践课程
(一)、核心课程介绍(学员需修核心课程不低于20学分)
1、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2学分)
2、英语(3学分)
3、公共管理学(3学分)
4、公共政策分析(3学分)
5、政治学原理(3学分)
6、公共经济学(3学分)
7、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3学分)
8、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2学分)
9、定量分析(2学分)
(二)、选修课程、专业方向课程介绍(学员任选10学分选修课,10学分专业方向课,系统委托的课程除外)
1、中华文明精义
2、西方文明精义
3、全球化与全球治理
4、领导策略与领导艺术
5、社会科学研究方法
6、电子政务
7、组织与人格
8、公共行政管理
9、宪法与宪政
10、政府绩效评估
11、公务员制度与公务员法
12、公共人力资源管理
13、公共危机管理
14、社区治理(管理)
15、社会保障制度
16、劳动法和劳动关系研究
17、NGO管理
18、行政改革研究
19、政党制度研究
20、政府公共关系
21、政策制定与立法
备注:以上是部分课程,详见培养方案。
(三)、实践课程介绍
1、专业实践与立法研究(1学分)
2、社会实践(1学)
四、专业方向
(一)、专业方向设置
1、政府管理
2、 公共政策与立法
3、 政法管理
4、 公共人力资源管理
5、党务与社团管理
6、 公共事业管理
7、社会工作
8、 司法行政
9、知识产权管理
10、公共危机管理(公安、信访)
(二)、以下专业方向,只面向合作的系统或地区招生
1、财政与税收管理
2、教育管理
3、环境保护与执法
4、公共交通管理
5、狱政管理
6、军事行政
7、WTO与国际贸易管理
8、法制新闻管理
(三)、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即以所学的公共管理理论结合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部门的管理实际撰写,选题必须紧密联系当代公共管理的实践,其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成果、也可以是高水平的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论文应充分用用公共管理的理论、知识方法,体现分析和解决实际公共管理问题的能力和技巧。
五、师资队伍
MPA部分专职教师
姓名 职称 主要研究领域
石亚军 教授 博导 公共管理、领导科学、党的建设、高等教育管理
张桂琳 教授 博导 西方政治哲学、社会保障制度比较研究
蔡 拓 教授 博导 全球化与全球问题、国际关系理论、政治学原理
丛日云 教授 博导 西方政治学理论
朱维究 教授 博导 行政法、行政诉讼法、一国两制、公共管理学
扬 阳 教授 博导 中国政治思想史和政治文化、中国政治制度史
刘俊生 教授 博导 公共行政和公共管理
潘小娟 教授 博导 公共行政和地方治理
孙 承 教授 博导 近现代和当代日本政治外交、日本经济、东亚国际关系、东亚安全与地区合作、
中国外交和中国对外关系史
屈超立 教授 博导 中国政治制度史、中国政治制度史、中国法制史
林存光 教授 博导 中国政治思想与政治文化传统、中国儒学史哲学
张树义 教授 博导 行政法、行政诉讼法
焦洪昌 教授 硕导 中国宪法、外国宪法、港澳台法制
田为民 教授 硕导 政治学理论、比较政治制度
马建川 教授 硕导 公共行政、组织理论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
李程伟 副教授硕导 社区治理与发展、危机管理与政策、中国政府与行政
常保国 副教授硕导 政治学理论与中国宪政史
贾文华 副教授硕导 欧洲一体化史、欧洲国家政治、欧盟政治与政策
聂 露 副教授硕导 政治哲学、宪政制度与原理
翟校义 副教授硕导 行政学理论、政策分析、行政歧视
陈忠云 副教授硕导 以新制度主义理论分析中国变革的问题
胡叔宝 副教授硕导 新儒家、公共选择理论、公共管理学
李 环 副教授硕导 公共管理、劳动力市场政策、社会政策等
鲁照旺 副教授硕导 制度经济学、政府经济学、企业组织与企业制度、政治与经济体制改革
吕 芳 副教授硕导 发展中国家政治、宪政理论、第三部门
孙晓冬 副 教 授 社会政策、福利国家理论、社会保障劳动雇用政策研究
六、培训及研修项目
(一)、短期培训班(1—2周)
1、招生对象:政府和非政府公共组织、部门高层次管理人员。
2、项目特点:知名教授、资深高管主讲;前沿热点问题专题讲座;
(二)、中期研修班(1—3个月)
1、招生对象:政府和非政府公共组织系统、部门管理人员。
2、项目特点:以MPA核心课程为基础,培训内容针对行业、部门的需要求确定。
(三)、MPA专业学位研修班(1年)
1、招生对象:政府和非政府公共组织系统、部门工作人员。
2、项目特点:参照MPA培养方案,系统学习,修满30学分,颁发研修班结业证书;通过联考录取后,学分、学费可以转移,即补修剩余的12学分、补交剩余的学费即可。
报名地点
中国政法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修班电大报名处
联系人:赵老师 王老师
电 话:010-58840030 13501362256 58840123(传真)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魏公村路2号815(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习中心)
中国政法大学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MPA 教育中心) 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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