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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在电大系统开展网络与信息技术职业技能教育,推行职业资格证书,推进电大学生持“双证”毕业,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业人才和高技能复合型劳动者;同时,提升信息技术资格认证工作的社会公益性与实用性,为社会成员普及网络与信息技术培训服务,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与信息产业部全国网络与信息技术培训项目管理中心,从2008年春季开始,在全国电大系统内合作开展网络与信息技术培训认证项目。
该认证项目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人事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4]12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全国电大系统推出的国家级信息技术职业资格政府认证测评项目。该项目当前颁发的证书包括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专业技术资质证书和信息产业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包含技术、应用、管理三个类别的31项认证课程。证书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它们是国家职业资格鉴定体系下产生的国家级证书。
一、项目名称及证书
“全国电大网络与信息技术培训认证”项目,是全国网络与信息技术培训认证(NTC)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而推出的国家级信息技术职业资格政府认证测评项目。此项认证颁发的证书包括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专业技术资质证书和信息产业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两种证书实行全国统一编号,具有防伪标志,盖有发证机构钢印,全国通用,长期有效,并可网络查询。
二、项目分工
“全国电大网络与信息技术培训认证”项目是在信息产业部全国网络与信息技术培训认证管理中心的指导、管理和监督下,由中央电大统一组织协调,省级电大继续教育学院具体实施。
1.信息产业部全国网络与信息技术培训认证管理中心(以下简称NTC-MC)负责NTC项目认证考试。
2.信息产业部全国网络与信息技术培训认证管理中心测评办公室(以下简称NTC-MCO)负责NTC项目认证考试的具体实施工作。
3.中央电大组织电大系统开展NTC项目,协助NTC-MCO做好考试工作。
4.省级电大继续教育学院按要求负责NTC项目的培训、认证申报组织工作;协助实施考务工作和证书的颁发工作;组织分校(教学点)开展NTC项目。
三、认证体系
1.NTC体系包含技术、应用、管理三个类别的31项认证课程,分有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
2.经NTC专家委员会认定,中央电大已经开设的13门课程,采取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考试大纲对接的方法,实施学生免考、承认学分的认证办法。学生按照中央电大教学计划安排,参加相应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即可申请认证。学生通过13门课程中任何一门的考试,均可申请中级专项技术资质认证。其中,通过计算机应用基础、微机系统与维护、网络系统管理与维护、计算机网络、Photoshop图像处理和电子商务等6门课程考试的学生,还可以申请中级职业资格认证。
四、认证对象
1.电大在校生、毕业生。
2.中职中专、高职高专、大专院校的在校学生及专业教师。
3.各行业从事信息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应用人员。
4. 各类计划进入信息领域的人员。
五、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请初级考试、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学历中专(含中专)以上在职人员或在校学生。
2.申请中级考试、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学历大专(含大专)以上在职人员或在校学生。
3.申请高级考试、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学历本科(含本科)以上在职人员或在校学生。
六、工作机构
1.全国电大网络与信息技术培训认证工作领导小组
中央电大副校长 阮智勇
中央电大校长助理 张少刚
NTC-MC副主任 张宏阳
NTC-MCO常务副主任 万长根
中央电大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周延军
2.全国电大网络与信息技术培训认证工作专项办公室
专项办公室主任:周延军
专项办公室副主任:苏艳丽、蒋克中
工作人员:刘雨昕、王迎、刘媛
七、联系方式
1.中央电大继续教育学院
联 系 人:刘雨昕 刘媛
联系电话:(010)58840299 (010)58840297
电子邮件:liuyx@crtvu.edu.cn liuyuan@crtvu.edu.cn
QQ群: 52462026
MSN群:dianda.ntc@hotmail.com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魏公村路2号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0807房间
邮 编:100081
2.NTC-MCO
联 系 人:苏艳丽
联系电话:(010)82893617
电子邮件:wanchanggen@sohu.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2号国际创业园C座8层
邮 编:10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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